课程关键词:长沙楚材自修大学 长沙资格考试培训学校 长沙人力资源管理师平培训班
2013年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培训报名通知
人力资源管理师: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鉴定。人力资源管理师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要是培养对象为人力资源管理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目前共分四个等级,按照从高到底的等级分别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介绍:一年共设两次考试。2013年分别为5月19日和11月17日。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并取得湖南省职业培训均可申报):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科目:共三个科目: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论文及答辩)。
以上三个部分考试分别达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合格后可以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终身有效,全国通用。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
2013年11月份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班收费标准:
二级人力
班别 |
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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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
形式 |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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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费
(代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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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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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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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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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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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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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交论文前,如需授课老师指导,需交论文指导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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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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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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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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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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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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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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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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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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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总费用=培训费+考试费+教材费;以上费用我校施行报名时一次性收取,培训期间除论文指导费无其他费用,免费提供辅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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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培训教材:使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培训教材¥87元/套(自愿购买)
(2)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3)主要上课时间:业余时间。11月份人力资源管理师面授培训班详细课程安排正在拟定。
(2)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课外网上辅导、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3)主要上课时间:业余时间。11月份人力资源管理师面授培训班详细课程安排正在拟定。
(4)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考试未能一次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5)培训内容介绍:(1)基础知识:劳动经济学、劳动法、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6)证书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并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
(7)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校老学员(参加过我校培训者)可以按照我校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8)未尽事宜,我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5)培训内容介绍:(1)基础知识:劳动经济学、劳动法、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专业知识与技能系统。(3)综合评审:撰写论文并答辩。
(6)证书发放:资格审查合格并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
(7)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中心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校老学员(参加过我校培训者)可以按照我校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8)未尽事宜,我校保留最终解释权。
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须知:
(1)每天上午8:30-下午5: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来我校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来我校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
人力资源管理师相关政策待遇:
凡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湘劳社政字[2006]2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应津贴,其标准为:“已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其津贴可按不低于150元/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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